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進房時間:當日下午15:00以後;退房時間:隔日上午11:00以前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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入住時請記得出示您的證件,以便我們登記,在辦理登記的同時,也請您將住宿費一併繳交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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為維護住宿品質,請依房型人數進住,如需加人,請事先告知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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為維護住宿環境,室內請勿吸煙、請勿攜帶寵物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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為維護住宿安寧,晚間22:00過後請降低音量,勿大聲喧嘩,避免影響其他旅客權益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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個人貴重物品、請自行妥善保管、如有遺失,恕不負責,敬請見諒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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匯款後若因故欲更改日期,請於7日前通知,可保留房間三個月,否則訂金沒收、恕不另行通知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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延期住宿:如遇天災 (颱風、地震) 經宜蘭縣政府或旅客所在地政府發佈停止上班上課,將可辦理延期住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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宿,將保留訂金三個月,於期限內擇期住宿。 |